5月31日,江蘇無錫檢驗檢疫局調查人員在對某機車科技有限公司從韓國退運的1批摩托車實施退運追溯調查時發現,部分車輛存在著虛標排量的情況。
經調查,該批退運摩托車中部分車輛上標注的型號為HX150T-16,發動機型號為1P57QMJ-3,按照GB/T5375-2006《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型號編制方法》以及QC/T253-2013《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發動機型號編制方法》規定,該型號摩托車的名義排量為150CC,但上述車輛銘牌上標注的排量僅為124CC,兩者不一致,存在著“大排小標”的違法行為。
鑒于錯誤的車輛信息會給使用人造成誤解,存在道路安全隱患,無錫檢驗檢疫局已啟動對該起摩托車企業采用“大排小標”手段逃避進口國監管行為的調查取證工作。
在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摩托車出口企業,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制造、出口摩托車產品,做到誠信經營,對于國外客戶的不合理要求,要敢于拒絕,避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